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的文件精神和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学生个人申请,学院评议小组评审,学院交叉互审。现将我院春季学期家庭困难认定初步结果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21日-4月23日;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错漏,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,未实名一律不予处理。
联系人:林加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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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空物流技术学院
2026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