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的文件精神和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学校贫困认定系统初步评分,现将我院2026—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6年9月24日-9月26日;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错漏,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,未实名一律不予处理。
办公室:博B-509(广州校区)、4B献章书院107(江门校区)
联系人:冷老师(广州校区)、苟老师(江门校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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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空物流技术学院
2026年9月24日